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,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林业工程学院2023年中职升高职学费补助初审名单公示:
(详细名单见附件)
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,共3个工作日,如发现与评审要求不符,请与林业工程学院办公室联系。
林业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:0772-2726266
林业工程学院
2023年12月4日
附件下载:附件2 2023年中职升入高职学费补助名单表-林学院公示.xls
上一篇:林业工程学院举行“榜样引领树学风 春风化雨育新人”表彰大会
下一篇:林业工程学院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公示